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

居民資料提供及現地測量時間提醒單

壹、需繳交資料
一、意願調查表: 將會用雙掛號把意願調查表寄給大家
二、居住證明
下面任何一樣證明文件都可以:
()房屋稅籍證明(房屋稅單)
> 可至房屋座落所屬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新店分處(新北市新店區行政街112)申請繳納證明。
> 如納稅義務人本人臨櫃申辦,應備本人身份證正本,查驗即還。
> 若授權代理人辦理,應備證件為:代理人身份證正本、納稅義務人身份證影本、印章及委託書。
()戶口遷入證明(戶籍謄本)
> 檢附下述文件到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(新店區行政街22)申請:
> 申請人(本人、利害關係人、受委託人)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
> 由利害關係人申請者,應另檢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(正本)
> 申請人如因故不能親自到戶所申請,應填妥委託書並簽名或蓋章,委託他人代為申請,但受委託人應繳驗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。委託書如在國外作成者,應經駐外單位驗證;如在大陸地區作成者,應經海基會驗證。
()區公所或原鄉(鎮、市)公所證明文件
> 建築完成時若當時因為無建照,所以曾向區公所或原鄉(鎮、市)公所申請建築證明文件
()門牌編訂證明(門牌證明書-初編證明)
> 申請資格為建物所有權人、現住人、管理人或利害關係人,請向新店戶政事務所(新店區行政街22)申請。
> 所有權狀或繳納當年度房屋稅憑證 (以上附繳文件皆須正本,驗畢歸還)。
> 以現住人資格申請者,申請人應設籍於申請之門牌地址;以利害關係人申請者請攜帶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。
委託他人申請者,應另附委託書;受託者應帶國民身分證。
()自來水接水證明
> 填寫裝置證明申請書、附當月或上月份水費收據向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南區(臺北市思源街1)申請(原始用水)裝置證明
()電力接電證明
> 填寫用電證明申請書向台灣電力公司新店服務所(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129 )申請用電證明。
三、繳交方式及期限
()請於104115日前提供。
()繳交方式(下面任一種都可以)
> 繳給里長辦公室
> 用傳真或影本寄給學邑顧問公司
  學邑工程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
  地址  台北市文山區三福街7-1
  電話  (02) 2930-5116 22 鄒小姐

  傳真  (02) 2930-5117

貳、現地測量時間